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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1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预备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按照项目实施期限,应于2021年结题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2019年立项的二年期项目和2020年立项的一年期项目。

二、结题验收组织

项目负责人登录“省创计划平台”提交结题报告等材料。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对结题项目进行验收。根据专家验收结果,学校完成结题审核。

三、结题材料报送

1.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报告及项目研究过程中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调查报告、软件、著作、实物、竞赛获奖等研究成果规范整理,电子版材料于6月25日前发送至团委邮箱,纸质版装订成册交至明德楼111室;各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在“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完成相关的结题要求,结题报告及配套研究成果需作为附件上传,学校将予以审核与等级评定。此前,季度报告等材料未按时提交的团队应按照每季度一次的时间节点补齐材料,请于6月18日前登录“省创计划平台”进行提交。

2.结题验收通过的项目,需按专家意见对项目资料进行修改之后装订成册上交,装订顺序:项目申报书、项目季度报告、项目中期报告、项目季度报告、结题报告、项目配套研究成果(请注意季度报告需提交的次数及时间先后顺序),纸质材料交至111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团委邮箱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531-89636015 邮 箱:sdglxytw@163.com

附件:结题报告模板

团委

2021年6月11日